對于失業的人員滿足條件之后可以領取到相應的失業金,那么對于失業金的補償我們是怎么進行計算的呢?這需要大家做好相關的了解,才能知道自己可以領取到多少錢。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失業金補償怎么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不再與職工續簽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或者提前終止與勞動者的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就是所謂的失業賠償金。
失業賠償金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對于這個問題大家看完之后,就知道了在相關的政策中是如何進行規定的,對于失業的勞動者來說就是很重要的一點,失業金對于失業者的生活會有很大的保障,所以大家需要重視。